国防实验室认可与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区别
项  目
国家实验室认可
国防实验室认可
依据认可依据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DILAC/AC01:2005《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认可机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是对各行业实验室的通用要求
突出了国防科技工业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特殊要求
评审方式
可与资质认定进行二合一评审。避免重复认可。
在评审中,主要采取与国家认可委实验室认可工作同步的评审方式,重点增加对国防科技工业特殊要求内容的评审,减少实验室的负担,既避免了重复评审,又充分体现了国防工业的特色。
国防军用实验室认可与实验室国家认可可以同时进行,两个标准有些相同部分,可以用一套体系,同时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国防科工委认可委员会提交申请,取两个证书。
特点
自愿、非歧视性、专家评审
保密性、保障性、指令性
认可机构组建
2006年CNAL与CNAB合并成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国防科工委于2003年12月决定设立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并于2004年4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
意义
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检测或校准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对于企业内部实验室,可提高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可信度)、与国际接轨,可实现国际上的多边或双边互认
增强在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开展检测、校准工作的信任度和认可度
认可标志
CNAS
或CNAS与ILAC同时使用。
DIL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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